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一次性交清房款,怎样合理避税(欢迎来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34
标题: 关于一次性交清房款,怎样合理避税(欢迎来讨论)
我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部分项目接近封顶,已经对外预售,其中有个别客户一次性交清房款,我司给对方开了收据,等预售许可证办下来后,给客户签合同。象这种情况如何合理避税呢?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3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自己先来凑个热闹,如果是抵公司债务,我会把收据分开开,一个日期是实际发生日期,一个日期跨月往后拖延。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3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并且不到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9-10 12:42
最好通过其他的关联公司来收款

因为这样操作的方式本来就是违反规定的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42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但是如果是以资金一次性交清就分两种情况;
(1)现金交来的,收据也分开开,把需进帐的部分交银行存款,剩余部分放在公司保险柜里。
(2)银行交易收来的,只好一次性开收据了
另外,我再说明一点,我公司预计明年初才会交付。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50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通过关联公司,除非不做帐务处理,不然帐务上漏洞还是蛮大的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10 12:54
原帖由 阿斯兰 于 2009-9-10 12:42 发表
最好通过其他的关联公司来收款

因为这样操作的方式本来就是违反规定的

这样处理帐务处理有漏洞,除非关联公司都以董事长的名义到银行开个私人卡,这样就形成帐外循环,不符合内控管理,也容易出现问题
作者: czcandy    时间: 2009-9-10 16:56
只要是进入了公司的银行帐户,就没有太多的办法好合理避税了。除非不进公司帐户,往来款项挂多了也会出事的。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9-20 14:32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我看最好的处理方法还是取得公司董事的同意,做个帐外循环,虽然这违背内控制度,但是可以避税
作者: 李晓春    时间: 2009-9-20 19:34
又学了一招  谢谢你门的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