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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一轮税务稽查已经开始,大家房产税土地成本部分如何操作? [打印本页]

作者: 落花无言    时间: 2009-9-2 16:29
标题: 新一轮税务稽查已经开始,大家房产税土地成本部分如何操作?
税局今年有巨大缺口,新一轮税收检查又开始了,向大家请教一下房产税土地成本部分扣除的口径?
讨论范围:
按原值征收的方式: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些单位在缴纳房产税时,按整个成本,即地产+房产合并,一并入应税原值;(税款交纳最多)
(2)有些单位实行扣除土地成本仅房产入应税原值(有免地产的相关政策支持),这就涉及到土地成本的界定范围:
A 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
B 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动拆迁费用 (早些拿地时,按政府要求签订了两个合同,入政府不同的袋子)

关于土地成本的范围一直有争议,但此成本的定义无官方的税务政策解释,除了在“契税”政策中有对土地成本的界定,即土地成本为B非A,近期政策收紧,税局又开始对“动拆迁费用”不得从土地成本中扣除进行“动员”,想问问大家如何操作?征有关“土地成本”出自税局等官方定义吗?
作者: 呆木木    时间: 2009-9-2 16:52
我们是A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
作者: djqwchj    时间: 2009-9-2 17:05
应该是:B 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动拆迁费用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9-2 17:20
标题: 土地成本
应该是     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东吃前费用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9-2 17:22
标题: 土地成本
应该是     土地成本=土地出让金+动拆迁费用
作者: 落花无言    时间: 2009-9-3 09:13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这个解释再很多房产书上都有,但是税务局要税务政策上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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