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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集资、贷款利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给予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09:10
标题: 对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集资、贷款利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给予扣除
首先明确利息费用能否直接扣除关键是看 “是否取得了金融机构证明”、“是否可以按项目计算分摊”,只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将利息费用直接扣除,并且扣除的利息费用不能超过按照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因此,向非金融机构集资、贷款的利息支出,如果同时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利息费用可以在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部分直接扣除;如果不能同时具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计算扣除。
作者: zxf8338    时间: 2007-9-22 19:08
DDDDDDDDDDD
作者: 环宇    时间: 2008-1-17 16:19
如何才能“取得金融机构证明”?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31 09:55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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