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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代收款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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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8-21 15:54
标题:
关于代收款项的问题
各种代收款项,没有并入营业额中一并缴纳营业税,比如代收市政配套费,代收有线电视费,
代收的时候的帐务处理,给业主开具什么票据,上交的时候的帐务处理
作者:
djqwchj
时间:
2009-8-21 16:03
代收时候只需要开具收据就行了,暂记其他应付款,上缴时候从其他应付款中转出就行了
作者:
九江小小龙
时间:
2009-8-21 16:29
说得没错,按楼上做就可以/不要入收入否则税务要你交税然后在和你说这个也可以当成本其实对我们不利
作者:
天使之眼
时间:
2009-8-21 16:5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开收据就好,放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明细核算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21 17:10
必须避免视同销售,除房款外其它的代收款项不要用自己的收据,替谁收钱就用谁的收据,就是用自己的收据收了也尽量别入账。
作者:
lxb
时间:
2009-8-21 17:16
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作者:
lxb
时间:
2009-8-21 17:17
交自己的物管公司处理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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