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地下室成本结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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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佳
时间:
2009-8-19 17:31
标题:
地下室成本结转问题
我公司开发项目集地下室、商业、办公楼、住宅于一体,现请教各位地下室成本结转问题,
1、出售地下停车位,2、不出售地下室车位,待项目建成后出租车位。
此两种方式地下室成本如何结转,公司是否拥有地下室产权或使用权。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19 19:36
我也有此困惑,请高人指教。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19 19:38
地下室一般不在可售 面积范围之内,大部分公司都不计算成本
所有很多时候我们都这样说,车位是开发商的净利润!!当然这个净利润等同于会计上的毛利润
作者:
宋佳
时间:
2009-8-20 09:08
请大家多多指点一下.
作者:
水手
时间:
2009-8-20 11:04
跟楼主一样想了解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0 11:16
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得用地下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实际帐务处理中,一般也不单独核算成本。按规定公共配套设施归业主所有,但实际上车位却被开发商据为所有,出租或出售(实际不能出售,因无产权)。
作者:
jinnee517
时间:
2009-8-20 14:39
地下室无产权,应和地上建筑一起计算成本。
作者:
宋佳
时间:
2009-8-20 15:56
地下室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使用权就是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收取车位租金时,一些业主不交,听说还有业主告上法庭.还请大家再多多讨论.
作者:
夏威夷海风
时间:
2009-9-18 10:37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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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夏威夷海风 于 2009-9-18 10:39 编辑
]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6-6 09:23
无产权的,开发商还据为己有,那就出租最好了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2-1-7 16:22
路过学习
作者:
穿越地平线
时间:
2012-1-7 20:57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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