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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应在2007年确认的销售收入未及时确认而在2008年确认,怎样税收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8-15 10:40
标题: 求助!应在2007年确认的销售收入未及时确认而在2008年确认,怎样税收处理?
问题描述:
   
    税务机关在2009年6月30日对某房企业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2007年预收入售房款8000万元,按规定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当年结转完工销售收入136万元,会计核算当年亏损,余额在2008年度转完工销售收入。现经税务机关评估发现在2007年度该房企的预售收入符合完工条件,应作为完工产品进行所得税核算。
现求助:
1、如在2007年确认正式销售,是否按国税函2006—31号文处理?
2、2007年适用税率33%,是否作税率差补税?
3、对2007年和2008年的所有所得税汇缴申报是否应分年作调整?
    多谢!
作者: 雨漂淋    时间: 2009-8-15 10:44
好样的,谢谢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5 10:55
2007年的纳税处理应该按照(2006)31号文来处理,因为2009(31)号文的执行日期是2008年1月1日起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5 10:55
2007年的税率为33%,不能适用目前25%的新税率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5 10:56
2007年和2008年的所得税应该分别计算补缴金额,一起申报计算滞纳金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8-15 11:07
2007年适用税率33%,要按税率差补税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8-15 11:14
2007年适用税率33%,要按税率差补税
这样就会形成2007年补税,2008年亏损或要退税。
另外,如对2007年重新计算补税时,其在2008年取得的属于2007年的成本费用支出能否在重新计算时允许扣除?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8-15 11:16
特别是在2008年汇缴期间取得的属于 2007年的成本费用发票能否允许列支?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15 11:20
如果发票开具的开具日期是2007年的应该不可以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15 11:23
从所得税的角度来说,12月份的费用,在次年一月是可以入账的,再晚些就不可以了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8-15 13:55
原帖由 四只眼 于 2009-8-15 11:16 发表
特别是在2008年汇缴期间取得的属于 2007年的成本费用发票能否允许列支?

问题很好,应该可以。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8-15 15:30
谢云版!我在本栏发过求助,新31号文第35条中计税 成本核算的终止日是否可以确定在次年的5月31日以前,我目前未有明确的答复,不知阁下对该条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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