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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安营业税规定中营业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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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88fc
时间:
2009-8-12 20:21
标题:
建安营业税规定中营业额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
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 这条是否可以理解成建筑业劳务设备允许建设方提供,而且还不算在营业额里面呢,但我想即使有些设备允许甲方提供,但也应该有范围的吧,大家是怎么理解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2 20:24
范围在这里:
全国各省份地方税务局营业税设备扣除政策文件汇总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16965-1-1.html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8-12 20:43
好的,收到,非常感谢!
作者:
长沙菜鸟
时间:
2009-12-23 17:00
很想学习学习啊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6 16:12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我也想知道,明天来下载相关设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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