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问:精装修房销售时装修合同和销售合同分开签可节税,同时会出现什么不利的问题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朱迪
时间:
2009-8-10 13:01
标题:
请问:精装修房销售时装修合同和销售合同分开签可节税,同时会出现什么不利的问题吗?
请问:精装修房销售签合同时分开签装修合同和销售合同可节税, 同时会出现什么不利的问题吗?大家勇跃来讨论一下吧!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8-10 13:16
可能会造成如下结果:
1、提高了购房户的首付款,因为装修款不能按揭贷款。
2、购房户嫌麻烦,不愿意签装修合同。
3、减少了购房户成为业主后在办理房产证时的费用。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0 13:20
补充一点:
楼主说的情况,开发成本中不再有精装修成本,损失了加计20%扣除计算土地增值税这一块,
当然,房地产公司销售额相应减少,可以少交部分营业税金。
作者:
朱迪
时间:
2009-8-10 14:53
说得真好!
不知还有没有其它的不利之处?
签了装修合同的话,会不会给购房户打官司(有关装修冲突)提供了更有利的证据呢?
作者:
风舞叶流
时间:
2009-8-10 15:50
学习学习,
我公司现在也有这方面的问题,
到底是放在一份合同中签,
还是分开成二份合同签?
请高手指教~~
作者:
风舞叶流
时间:
2009-8-17 10:59
有高手在吗?
这个问题能指教一下吗?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8-17 11:45
标题:
回复一楼
分开开发票,房开公司可节税!装修收入交3%营业税如果量大尚可!!!
作者:
风舞叶流
时间:
2009-8-17 16:38
也就是说合同也分开签,签二份合同,
票也分开开,开二张发票,
李会5288,对吗?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09-8-17 17:39
装修合同是房地产公司跟业主签还是业主跟装修公司签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09-8-17 17:40
房地产公司可以有装修业务吗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8-18 00: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8 更新时间:1998-1-25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的费用,应一并列人房屋售价,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8-18 00: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 国税函[1998]53号 发布时间: 1998-1-25 阅读人次:438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契约(或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鉴于其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装修合同为房地产买卖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买卖契约共同成为认购房产的全部合同。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关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的费用,应一并列人房屋售价,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