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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房合同的涉税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希源    时间: 2009-8-8 09:29
标题: 购房合同的涉税风险
我公司的开发项目毛坯房验收完再精装修,交给客户的是精装交房.现在和客户签的购房合同是毛坯房验收(合同金额就是总售价),然后再和客户签份赠送装修的合同.请问:签这两份合同有涉税风险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8 09:39
凡是在合同中涉及到“赠送”这两个字就好像给自己上了一个紧箍咒!!!
作者: 刘全    时间: 2009-8-8 09:53
赠送虽不表面不计收入,但抵扣了成本,国家不可能认账的。赠送抵扣是有主体资格问题的。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8-8 10:00
不行的,这样做,睡觉都不踏实哦!
劝你再弄一个什么装饰公司的发票来,或者跟人家有什么方式的通融一下、
大不了抬价!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8 10:06
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原购房合同中交付保准部分内容,注明精装修部分为新的交付标准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8-8 11:33
需慎重考虑后行事!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8 11:34
以后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了。。。。。。。
作者: jinnee517    时间: 2009-8-9 09:59
赠送,肯定是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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