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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配套的跨期分摊的时间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杨阳阳    时间: 2009-8-5 16:07
标题: 大配套的跨期分摊的时间限制
一个小区建设需要跨越几个年度,特别一个大的小区,大的配套先建起来,对于大配套的计入成本分摊有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8-5 18:05
要两次分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5 19:15
可以适当灵活分摊,不要太过拘泥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5 19:34
我觉得应该是分两次吧。。。。。。。。。。。。。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5 19:39
时间上应该是没有限制的
作者: 杨阳阳    时间: 2009-8-12 13:25
税务机关说大配套分摊需在5年内,但是一个大的项目开发周期要超过5年,寻找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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