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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向股东借款的利息是否需要预提? [打印本页]

作者: 果子    时间: 2009-8-3 12:12
标题: 关于向股东借款的利息是否需要预提?
股东均为个人,那么向股东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有否必要进行预提,进入开发间接费用.

1、目前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似乎向个人借款需要代扣20%个所税和5%营业税。
2、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不能列支。


那么我还有没有必要进行利息的预提呢?还是到时候让股东自己想办法来领取这笔钱?


作者: 果子    时间: 2009-8-3 12:14
另:向其他公司借款或是向银行借款如何处理?有没有高人解答一下.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3 12:22
从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说应该预提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3 12:27
实际工作中,我了解了一下,有些企业是没有预提的。。。。。。
作者: 果子    时间: 2009-8-13 12:41
从税收的角度,说说看提有利,还是不提有利??
作者: 多多鱼儿    时间: 2009-8-13 12:46
在实际工作中,股东个人会付20%的个人所得税吗?如果要交的话,如果在我的公司也是公司的钱交税!所以这个按税法作,好像在实际工作中,不太行得通吧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8-23 01:11
果子真乖!
还能有利于不利的说法。都一样的。
处理方法不一样,交的税是一样的!

如果!!!
你是一个很能计较的会计。我告诉你。不提的好!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8-23 01:13
知道为什么吗?
原因就是:
你提了,就要交税,叫做预缴!替你的老板交!
根据货币时间价值的推算,越晚交越好!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8-23 01:14
感觉我有点不正常!
神经了!看财管看的,别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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