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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资金拆借不计利息是否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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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戏语
时间:
2009-7-30 17:07
标题:
关联企业资金拆借不计利息是否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家好!请教一个问题?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借出资金的公司不向借款公司收取利息,也要确认利息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吗?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3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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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依据合同的条款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之间不收利息,则不必确认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30 19:31
现在税务机关对关联方往来的资金利息问题比较关注
稽查时如果发现没有计算利息一般会要求纳税调整,认为公司在转移利润。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30 19:35
保险一点的做法,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在年底的时候将往来转平,因为税务局一般只是从年底的报表判断来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作一个评估,从而确定是否要重点稽查。
另外工商年检的是时候如果被发现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3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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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的帖子
学习了,谢谢------------
作者:
戏语
时间:
2009-7-31 09:55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是啊,我们单位现在就是这样情况,税务部门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的话营业税是不是要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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