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旧建筑财产损失是否可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部分?
[打印本页]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7-28 20:24
标题:
旧建筑财产损失是否可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部分?
若公司将原旧建筑物拆除,然后自建房产销售,拆除旧建筑物发生的财产损失是否可以计入开发成本中,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一部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28 20:29
应该计入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中,可以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7-29 08:04
支持站长的回复意见,应计入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中,可以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作者:
0123
时间:
2009-7-29 09:02
支持站长的回复意见,应计入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中,可以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作者:
aben851216
时间:
2011-2-15 08:19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如果是自己拥有的旧厂房(工业用地),拆除后新建商业房产(商业用地),之前的旧厂房建筑金额可以是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吗?可以计入拆迁款吗?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