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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项目结束所得税结算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7-12-10 12:04
标题: 关于项目结束所得税结算的问题
07年已经竣工验收交房,但是工程就算报告还没出来。这样年末做项目所得税清算报告的时候,未支付的工程款能不能计入计税成本?(没有结算报告,未取得发票)或者是有其他什么方法来处理?
知道的朋友麻烦告诉我一下,谢谢!!
作者: sharling5400    时间: 2007-12-10 19:49
      我现在也是跟你一样的情况,上月底,我们会计师事务所已经预审,会计师的方法是,先让工程部做一个该项目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还将要发生的费用预估,我自己做了一个预估表让工程师填上并签字。将预估的工程列入开发成本,在明年汇算清缴前将发票补齐。。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河北的的相关规定,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7〕23号
       十一、需明确的有关政策问题
     ( 三)暂估入账的成本扣除问题
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合法凭证,不得在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在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第三条第二款也有类似规定。

       但是,问题是,不知道是不是全国适用。。
作者: sharling5400    时间: 2007-12-10 20:11
还可以看看坛主发的这篇贴子http://www.fdckj.com/bbs/viewthr ... p;extra=&page=1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7-12-11 16:33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一般税务局年末都有当年所得税清算文件,应取得上年该文件参考一下。等取得当年清算文件后,看看有什么要求。不少税务局要求在清算期取得发票,就予以认可。即使在清算期内没有取得工程发票,也没关系,在以后取得发票时,再[2006]31号文件的要求摊入当期即可。税务是承认的。一般认为,成本是可以跨年度的,费用是不可以跨年度的。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7-12-12 10:16
谢谢楼上两位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8 22:49
认真听讲中
笔记 一般认为,成本是可以跨年度的,费用是不可以跨年度的。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15:45
标题: 学习学习!!
又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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