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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所得税法下广告费是否一定要取得广告专业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静止的风    时间: 2009-7-21 09:59
标题: 新所得税法下广告费是否一定要取得广告专业发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新企业所得税当中不再区分两项不同费用项目,合并在一起。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当年不超过销售额的15%的部分扣除,超过的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变化之处一个合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以前业务宣传费不能结转故广告支出一定要求广告公司开具广告专用发票,新所得税法下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合并一起了,是否在发票上广告费也可以不一定要开具广告专用发票,综合统一发票也可以。
作者: 学习房地产    时间: 2009-7-21 10:01
谢谢,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上善若水谷柔    时间: 2009-7-21 11:00
新手,想要学习学习。。。。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21 11:23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认同楼主的看法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7-16 16:24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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