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借贷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其它 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 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 台(套) 万元; 土建 平方米 万元; 其它 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年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 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 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 万元, 6.其它资金 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贷款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签章) 保证人(单位) (公章)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____ 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 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 签约地点____ 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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