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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会计与税收差异为“零”也要进行纳税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7-13 10:02
标题: 会计与税收差异为“零”也要进行纳税调整
通常情况下,会计与税收如果存在差异,自然要进行纳税调整。但今年在受托为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鉴证审核中,依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我们发现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即使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也要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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