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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材料入库时暂估应付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红菱777    时间: 2009-7-8 21:35
标题: 原材料入库时暂估应付后的问题
从A厂家购入B原材料500公斤时发票未到,按暂估应付款入帐.之后因与厂家业务联系较多,在与厂家对往来与未开具发票时,厂家对前期购入的B原材料500公斤并无记录,因此我单位对此500公斤B材料的暂估应付款可以不确认,那么我们的业务该如何处理呢?即如何将原:借:原材料B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A, 这笔分录如何冲呢?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7-9 08:25
做一笔红字冲回。红字借:原材料  B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9 10:3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你单位应事实求是的做,不能冲销,作为财务应严格按会计原则处理单位的每一笔交易和事项。如果上此暂估应付账款,超过3年,可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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