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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东想分回投资款 [打印本页]

作者: ajiao    时间: 2009-7-1 17:37
标题: 股东想分回投资款
非常感谢银河飞雪老师为我们提供这个平台,现在我遇到问题第一就会想到房地产会计网,现在从这学习,希望以后我有经验也可以为新手指点,呵呵!
     今天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公司近期开盘,收回一些房款,公司目前资金一点压力都没有,所以股东想从公司按比率分点钱回去,有公司和个人投资,我想知道正确做法,还有是否能有变通的方式,也就是说不用交税是否可行?请老师指点!非常感谢!
作者: 知行合一2    时间: 2009-7-1 17:55
没到项目清算的时候只能借,目前在账上不可能分钱!且股东借钱不能跨年,否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者考虑撤部分资方面,我没接触过
作者: 雁过无痕    时间: 2009-7-1 17:57
如果想不交税的话,先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分点钱出去,以后冲回来。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 银行存款/现金

以后要让股东哪些发票来报销冲掉这些借款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1 19:24
只能通过个人借款的形式

年底的时候最好让股东交回年初再借出去

当然最好是不要以股东的名义借,借款人选一个无关联关系人比较好一些
作者: 桑果果    时间: 2009-7-2 08:27
有道理,都是些很好的处理方法
作者: 古灵    时间: 2009-7-2 15:37
且股东借钱不能跨年,否则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部分怎么缴纳? 我看了以前的账目 有跨年的 但是没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许之恒    时间: 2009-7-2 16:22
最好以预付工程款的形式通过施工单位转下再支付给股东,如果直接支付给股东,还涉及到借款利息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问题。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7-2 16:34
是否可以关联方单位转出股东的投资款??如果可以的话,建筑业的营业税及附加还是比较低的,税金可以由房地产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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