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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教,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xieyongbo    时间: 2007-11-30 12:10
标题: 求教,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在商品房买卖后何个时点可以不用交该税?
作者: xieyongbo    时间: 2007-11-30 12:12
标题: 请教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清算完后,对未销售的商品房要不要交房产税?何时需要交房产税?
作者: 根根    时间: 2007-11-30 13:45
我也想知道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30 19:22
对于第一个问题

因为法律规定的有点模棱两可,各地税务局的标准不一,有的税务局认为开第一张发票后整个项目就不要交了

有的税务局认为:10000平的土地,总可售面积1000平,开具发票确认收入100平,则缴纳10000×(1-10%)=9000平的土地使用税。

具体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30 19:27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清算完后,未销售的商品房肯定有一个归宿,即肯定有一个业主,一般清算了以后就把这个公司给注销了,所以这个业主不可能是被清算的房产公司,这个时候你必须把这些房子转入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名下(如集团总部,或者老板个人),税法规定,未清算时如果你实际已经使用,或者转入固定资产了,你就得缴纳房产税了,清算后转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后就由他们去交了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18:07
标题: 学习了!
 可以学到的东东太多了!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4-22 21:23
可以学的东西太多了!
作者: 雨中曲    时间: 2009-4-23 17:03
土地使用税在房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就不用交了,至于房产税未售出的还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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