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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收取的会员费如何确认收入?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6-30 12:46
标题: 房地产公司收取的会员费如何确认收入?
问:房地产公司收取的会员费如何确认收入?

答: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作者: zjg951025025    时间: 2009-6-30 14:57
学习了一下
。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9-6-30 15:14
学习一下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9-6-30 15:16
学习一下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6-30 15: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了,这在职称考试和注册类考试上都有明确规定。
作者: 会计专家    时间: 2009-7-1 08:24
房地产公司所收的会员费,其实多数是变相的预收款或者意向金

应该在收取时确认为收入。
作者: 八度神仙    时间: 2009-7-1 10:12
关键是协议如何签订,协议条款决定期间的确定
作者: 随风飘杨    时间: 2010-6-7 20:1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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