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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甲供装修材料的账务处理问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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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6-26 11:01: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样板房及售楼大厅装修,主材由我公司购买,请问是直接记入建筑安装工程费吗?这种甲供材料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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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3-6 13:5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09-8-10 20:30:1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楼主。。。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8-10 15:51:45 |只看该作者
    2009 31号文: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7 12: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09-6-26 15:54:42 |只看该作者
    三、“甲供材料”营业税处理技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这就是说即使是采用包工不包料结算的,建设单位购买建筑材料的实际价格,以及建设单位在运输及保管建筑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仓储的费用支出也应当并入施工方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二)、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新型高科技建筑材料纷纷涌现,这些建筑材料往往只能由这些建筑材料的生产企业来负责安装,比如比较普遍的就是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钢结构材料以及其他一些专业设备等。由于这些企业既是产品的生产企业,又是产品的安装企业,且一般和建设单位签定的建筑业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因此,对这些纳税人地方税务机关要对全部材料和安装工程款征收营业税,而国税机关也会对这些纳税人的材料的销售征收增值税,这导致了对这部分纳税人的材料价款同时征收了两种流转税,这和我们税法的基本原理是不相符合的。

    “甲供材料”税收与会计.rar

    13.74 KB, 下载次数: 20, 下载积分: 本位币 -2 元

    售价: 1 元本位币  [记录]

    甲供材料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09-6-26 14:32:06 |只看该作者
    2009.31#文有规定。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11-28 13: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9-6-26 12:05:35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公司不交营业税,直接计入建筑工程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
    发表于 2009-6-26 11:28:19 |只看该作者
    直接计入建筑工程费,房地产公司不交营业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9-6-26 11:04:31 |只看该作者
    正需要这方面的材料,期侍人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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