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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不动产投资入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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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l0452
时间:
2009-6-12 18:08
标题:
请教不动产投资入股的问题
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我公司为自建的办公楼,是否也不交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和转让不动产)这两个税目都不交?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6-12 20:02
自建的办公楼不交营业税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6-13 06:46
不存在转让不动产的问题。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6-13 08:50
但是,每年要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作者:
会计专家
时间:
2009-6-17 16:58
因为不动产投资,产权人有变化,根据营业税条例,自建的营业税需要缴纳
转让不动产的营业税不需要缴纳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5-6-27 10:16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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