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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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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sgxb6182
时间:
2009-5-29 18:07
标题:
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燃气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总共有
5
大类:
第一大类是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收费。燃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燃气销售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居民室内部分的管理和维修收费标准有
10
项,更换室内进气总管:
185
元/趟,更换立管:
170
元/户,更换立管旋塞:
85
元/户,表前管改造:
115
元/户,更换表前旋塞:
110
元/户,更换表接管:
110
元/户,表后管改造:
90
元/户,热水器验收送气费:
50
元/台,更换户内燃气单气嘴:
25
元/户,以上收费均不含材料费,室内管道拆除收费则为
15
元/户;其他用户的管理和维修收费标准按燃气销售企业和用户双方协商约定执行。
第二大类是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收费。应用户委托,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从事安装、维修业务收取的费用,其标准由安装、维修单位自定,报市物价局备案。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取得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第三大类是复置金。使用普通燃气表的用户,汾河以西地区按照
1
.
50
元/户·月,汾河以东地区按照
1
元/户·月的标准缴纳复置金。燃气销售企业应在燃气表出现计量、安全等问题时为用户免费检修或更换表具。使用智能燃气表的用户不缴纳复置金,当燃气表出现计量、安全等问题时,由用户出资委托具有燃气计量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检修或更换表具。
第四大类是燃气工程费。其中,对于居民用户,建筑物最大高度不超过
24
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
1
米以下(含
1
米)的居民住宅,燃气工程费为
1588
元/户;建筑物最大高度超过
24
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
1
米以下(含
1
米)的居民住宅,燃气工程费为
1938
元/户。以上价格中均不含燃气表及燃气灶,且仅适用于户内只有一个燃气开口的居民用户。对含底商、复式结构、安装壁挂炉等非炊事设施、架空管线、庭院管网直径在
DN100mm
以上、庭院管网长度户均分摊
1
米以上等情况,燃气销售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找差。因设计测量费、带气接线费未纳入燃气工程费中,燃气销售企业可据实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收取。另外,对于其他用户,则按燃气销售企业和用户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大类是燃气保险费,按自愿原则,由燃气用户自愿选择,收费标准为
0
.
30
元/户·月。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5-29 20:58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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