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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发生的民间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记入财务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9-5-28 07:43
标题: 企业发生的民间借款利息,是否可以记入财务费用
问:我是一家建安工程公司的会计。在2003年初,我公司当时资金充足,便借给同行业的另一家建安公司300万元,并按年10%的利率收取30万元。在2003年收款时,我认为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不需纳营业税,我就冲减了财务费用30万元。
  在2004年初,我公司接了几笔大业务,资金周转不灵,而我公司又无可供抵押的物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解决资金问题,我公司向本单位职工借款100万元,按10%的年利率在年末付给职工10万元利息,代扣代缴个税2万元,我凭个人借款合同入账;另外因职工借款严重不足,我们又向另一家建安公司借款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年利息仍为10%,年利息为20万元,因对方是公司且不可能取得利息发票,我凭对方给我公司开的收据和借款合同入账。
  2005年11月主管税务机关人员到我公司进行检查,他们对我公司2004年对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10万元和对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20万元,认定为无合法真实的票据,并对我公司在2004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行为认定为偷税行为。另外,他们还对我公司2003年收取的其他企业借款利息30万元未在营业税中申报也认定为偷税。检查人员的理由是,我公司取得的借款利息应和金融机构一样应按“营业税—金融业”纳税。
  请问,税务检查人员的说法有道理吗?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9-5-28 07:43
答: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其他公司向你公司借款并向你公司支付利息,以及你公司向其他公司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的行为,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作者: 李修水    时间: 2009-5-28 08:25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向你公司借款并向你公司支付利息,以及你公司向其他公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5-28 08:47
回复一下看明细。。。
作者: 可爱的小丸子    时间: 2009-5-28 09:21
收取利息方要去税务开具发票吧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5-28 14:07
收取利息方要去税务开具发票吧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9-5-28 14:56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学习一下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5-28 15:26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看看答案哟
作者: yi1553    时间: 2009-5-28 15:32
标题: 合理不合法
你出借资金收取利息行为要计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民间资金拆借从个人出借款不论是否代扣个人所得税都不能税前列支。税务机关说的也不完全对,起码你这是真实的。
作者: 散步的云彩    时间: 2009-5-28 18:05
向你公司借款并向你公司支付利息,以及你公司向其他公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5-28 18:15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呀
作者: wushang844    时间: 2009-5-28 23:37
又要回复才能浏览,好麻烦啊!!!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5-29 21:13
你出借资金收取利息行为要计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
作者: 冷会计    时间: 2009-5-31 09:59
标题: 个借款付利息
付利息的现相比较普遍
作者: 翼力    时间: 2009-5-31 10:31
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并有合法票据,方可入账。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31 10:49
看看,但是你公司借款给其它公司所收取的利息,这是肯定要上营业税的,按金融业的税率。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5-31 10:52
又学到了,利息部分的处理也是很有技巧的哦。
作者: hrfoe    时间: 2009-5-31 11:38
标题: 税务就这样
税务就这样
作者: 捷步    时间: 2009-5-31 11:39
应该是民间借贷允许列支
作者: 赵美花    时间: 2009-6-1 09:09
学习一下。。。。。。。。。。。。。。
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1 11:52
走过,路过,看个究竟
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1 12:02
学习一下。。。。。。。。。。。。。。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13852
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1 12:02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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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1 12:32
看帖回帖是一种美德!举手之劳,给发帖人予精神上的鼓励!
作者: 股票作手    时间: 2009-6-1 12:33
看帖回帖是一种美德!举手之劳,给发帖人予精神上的鼓励!
作者: tzchn    时间: 2009-6-1 13:46
收取利息方要去税务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作者: 天天向上    时间: 2009-6-1 16:15
学习一下 谢谢楼主无私帮助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09-6-1 16:42
学习一下,哈哈俣
作者: 曹军    时间: 2009-6-1 17:01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09-6-1 17:1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6-2 08:39
民间借贷到现在国税总局也没有个明确的文字的规定.
作者: 吕从江    时间: 2009-6-2 20:00
你出借资金收取利息行为要计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
作者: yujia203    时间: 2009-6-3 09:44
路过,学习下!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6-3 09:55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学习学习了O(∩_∩)O谢谢
作者: 薛兰    时间: 2009-6-3 10:18
回复看看答案。增长知识。谢谢楼主。
作者: 吴语    时间: 2009-6-3 11:21
想看看,学习学习.
作者: 夏天2004358    时间: 2009-6-3 13:47
回复一下,看道底如何处理的,学习学习
作者: 娇娇黄    时间: 2009-6-3 13:55
税务认定有道理
作者: 漂流的鱼    时间: 2009-6-4 08:27
路过,学习一下
作者: 天赋    时间: 2009-6-4 22:17
回复一下看明细。。。
作者: 长河    时间: 2009-6-7 19:39
看看是怎么回事,哈哈
作者: 阿水    时间: 2009-6-8 12:22
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一下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6-8 13:53
这个问题到现在也没有个明确的答案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09-6-8 14:08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保丰房地产    时间: 2009-6-8 15:26
属于有偷税行为
作者: 新新手    时间: 2009-6-12 13:02
税务提出的问题是合理的
作者: 桔梗    时间: 2009-6-12 17:12
想看看是怎么处理的……
作者: yangyp197707    时间: 2009-6-13 10:29
可以学习学习!!!!!!!!!!!!!!!
作者: 任建梅    时间: 2009-6-17 10:1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我以前呆的单位也有这种情况,我们那时没有走财务费用了
作者: 古灵    时间: 2009-6-18 08:35
我们都是入其他应付款的
作者: 希源    时间: 2009-6-18 23:31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6-19 22:17
不错
作者: shenghuangci    时间: 2009-6-20 09:06
学习
作者: 河北上大    时间: 2009-6-20 10:06
看看到底怎么样的。呵呵
作者: 柯艺辉    时间: 2009-6-20 10:55
回复,看看真实答案。
作者: 飞扬的心    时间: 2009-6-22 09:33
回复一下,想了解详细内容
作者: 春天的老虎    时间: 2009-6-22 12:20
怎么看不见
作者: 李小龙    时间: 2009-6-22 13:0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挂往来账不用体现借、贷利息,借、贷利息不入账 就不用交税了
作者: 梅001    时间: 2009-6-22 13:04
学习学习......

作者: 冷水洗头    时间: 2009-6-26 16:32
现在正需要,进来看看!
作者: 兆宇妈    时间: 2009-6-27 20:07
学习一下啊!
作者: 灰儿8847    时间: 2009-7-1 10:09
标题: dddddd
dddddddddd
作者: 绚丽多彩    时间: 2009-7-2 16:42
现在好那个公司不借呢?
作者: 伏地魔    时间: 2009-7-3 09:27
学习学习一下...........
作者: 月儿2008    时间: 2009-7-3 09:34
回复一下看明细。。。
作者: 鲁国夫    时间: 2009-7-3 10:45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与成功者同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
作者: whycn    时间: 2009-7-8 16: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骆俊禄    时间: 2009-7-8 22:35
看看先,不知行不行,想知道中
作者: 财会之星    时间: 2009-7-12 21:4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借款收到的利息应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作者: 永远有多远2009    时间: 2009-7-13 22:41
看看如何处理。。。。。。
作者: 少林旋风    时间: 2009-7-14 09:35
你公司借款并向你公司支付利息,以及你公司向其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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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登入    时间: 2009-7-14 15:39
学习。。。。。。。。。。。。。。。。。。。。。。
作者: huiaidan    时间: 2009-7-15 09:05
我想看看答案,呵
作者: 0123    时间: 2009-7-15 09:25
回复一下看明细。。。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15 09:31
学习下!!!
作者: 老边    时间: 2009-7-16 08:5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16 09:1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可以学习一下吗?-------------
作者: 阿兰    时间: 2009-7-18 10:04
我是新手,很想看看答案。。。。。。
作者: 徐小莉158    时间: 2009-7-20 17:09
继续学习中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7-21 10:06
看看答案看看答案
想看看想看看
作者: dymail5    时间: 2009-7-23 10:42
回复一下看明细。。。
作者: ahut_21    时间: 2009-7-23 11:19
不超过国家规定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范围内允许扣除~
作者: ccblilu    时间: 2009-7-23 14:36
税务处罚是正确的,你做的太直接了
作者: ccblilu    时间: 2009-7-23 14:40
答案很全面,学习一下
作者: zzh8298    时间: 2009-7-24 12:56
这个利息入账 是不是要正规的票据?
作者: 越走越远    时间: 2009-7-24 15:50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与其将时间浪费掉,不如上【房地产会计网】看些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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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柔    时间: 2009-7-24 15:57
看一下,怎样处理比较好
作者: hcj723    时间: 2009-7-24 16:1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税务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作者: 明志致远    时间: 2009-7-24 16:18
税务局说的非常正确。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办理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9-7-24 16:23
收取利息方要去税务开具发票吧
作者: 彭某某    时间: 2009-7-24 17:10
看看答案哟
作者: zgf360    时间: 2009-7-25 21:15
收取的利息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作者: mengxiang    时间: 2009-7-26 01:21
学习学习啊
作者: 东华置业    时间: 2009-7-26 08:22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作者: 东华置业    时间: 2009-7-26 08:36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作者: 綪帰于烬    时间: 2009-7-26 10:13
不太懂啊 高手请解释~!!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7-26 11:01
目前有我们这里地税局是不让开金融业的发票的,只能缴税了,
作者: 无极之道    时间: 2009-7-26 20:24
没到地税开发票,就不承认
作者: 无极之道    时间: 2009-7-26 20:54
到底是按《贷款通则》还是《企业所得税条例》,非金融企业间的借贷在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可税前扣除,
作者: 园花寂寞红    时间: 2009-7-27 11:10
出借资金借款利息应计入收入缴纳所得税,民间资金拆借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代扣利息部分可以抵扣,超出部分应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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