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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营业税的这一招很厉害的(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4-30 13:07
标题: 营业税的这一招很厉害的(原创)
支付境外的咨询费需要代扣营业税吗?
      新营业税实施细则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这里()的规定是否意味着中国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到国外提供应税劳务也纳入征税范围?
     此前劳务发生地原则和国税函[1999]830号原则是不征税的?  
     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说的是什么条件什么状态?
深刻理解:
营业税的这一招很厉害的


    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是不是属地原则改为属人原则
还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对于提供劳务来说
对于居民纳税人是属人原则,就是你到哪里提供劳务,我都给你征税!
对于非居民纳税人是属地原则,就是无论哪里来的人,只要在我这里提供劳务我就征税
境外的咨询费:忍痛说再见吗?(获取税率差?)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4-30 13:09
所以目前的境外设计费要全额缴纳营业税了,没有了免税一说了

房地产公司的成本加重了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4-30 13:11
确实是非常厉害!!够恨够堵够辣!说明了制定政策之人水平极高!
作者: mycml    时间: 2009-4-30 19:08
标题: 长见识了啊
长见识了啊。。。。。。
作者: 丛林土匪    时间: 2009-4-30 22:11
人家不高明还得了的?
国家嘛,就是不喜欢什么都过热,一看见某个行业旺旺了,它就得出台一些比较不近人情的政策控制这样东西的疯狂.以免造成以后的难以控制
我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5-2 11:03
代扣的营业税是否所得税不可扣除?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 11:24
不可扣除
作者: 赛特    时间: 2009-12-1 11:13
这就叫属地兼属人原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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