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增值税计入哪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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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林
时间:
2009-4-17 17:45
标题:
土地增值税计入哪个科目
学习: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主营业务税金科目还是管理费用科目?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4-17 17:58
应该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作者:
午夜精灵
时间:
2009-4-17 18:07
房地产开发业务的 记录“营业税金及附加”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作者:
盐红明
时间:
2009-4-17 21:50
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4-18 07:06
预缴土地增值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的借方核算
等确认收入后确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作者:
一刀斜阳
时间:
2009-4-18 08:07
标题:
预缴土地增值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的借方核算
预缴土地增值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的借方核算
等确认收入后确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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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银河飞雪
立足杭州 面向全国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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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i0797
时间:
2009-4-18 08:11
看来我们论坛新人还是比较多的!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15:47
标题:
学习学习!!
每天来看看,都会有收获!1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4-22 21:30
每天来看看,都会有收获!
作者:
李志斌
时间:
2009-4-22 22:10
标题:
应通过递延项目处理。新会计准则处理方式
业应在“递延税款”科目下,按照时间性差异的性质、时间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取消“预交所得税”科目。?
(二) 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本期发生,并不在以后各期转回。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其发生是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纳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其发生是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纳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时间性差额发生其一时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这两种不同的差异,会计核算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前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企业应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应将“所得税”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所得税”科目应无余额。?
2、纳税影响会计法?
(1)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前各期。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一般应按递延法进行帐务处理。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余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企业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道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企业也可以采用“债务法”进行帐务处理。“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递延税款”余额也可按预期今后税率的变更进行调整。
(2)在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为了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销时间性差异的时期时,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的,才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也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应设置“递片税款备查登记簿”,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原因、金额、预计转销期限、已转销数额等。?
(三)会计报表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目上增设“递延税项”类,并在“递延税项”类下设置“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资产”类项目下设置“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类项目上设置“递延税项”类,并在“递延税项”类项目下,设置“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企业应在“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下设置“减:所得税”项目,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并在“所得税”项目下增设“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企业应将“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本年利润”项目改为“本年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用“-”号表示)。取消“利润分配”部分中的“应交所得税”(或“所得税”)项目。并在“本年净利润”类“加: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项目下增设“递延税款”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发生的递延税款。本项目应根据“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如为借方发生额用“-”号填列)。如企业当期“递延税款”科目既有贷方发生额,又有借方发生额,本项目应按借贷方相抵后的净额填列(如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用“-”号填列)。?企业应取消“利润分配表”中的“利润总额”和“减:应交所得税(或减:所得税)”两个项目。“利润分配表”中的“税后利润”项目改为“净利润”项目“”利润分配表“中的行次均重庆前提两行。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中的”其他资产“类项目下设置”递延税款借项“项目。?
(四)原对时间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按本规定需调整为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对原时间性差异已按“庆付税款法”进行睥事项,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可不再调整,仍按原进行处理;新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再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
(五)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调整损益的事项,应在损益类科目中单独设置“5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5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87),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期末,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企业由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影响企业交纳所得税的,可视为当年损益,按上述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应在“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项目下,增设“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利润数额(如为调整以前年度损失,在该项目中以“—”号填列)。?企业应取消“利润分配表”中的“上年利润调整”(或“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和: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应将”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调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项目改为”弥补亏损“项目。并取消”营业外收入“科目中的”以前年度收益“科目中的”以前年度收益“和”营业外支出“科目中的”以前年度损失“明细科目,以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的中”以前年度收益“和”以前年度损失“两个项目。?
(六)本规定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作者:
李志斌
时间:
2009-4-22 22:12
标题:
应通过递延项目处理。新会计准则处理方式
房地产企业企业会计处理
一、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以下简称“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就其原因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即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所谓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计算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企业按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其确认收支的口径往往是不同的。如税法规定:企业违法经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这些支出均属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当体现在其经营损益中,应在计算税前利润时予以扣除,在这种情况下二者之间就产生了差异。再如,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从会计核算上讲,属于企业的一种收益,构成税前会计利润的组成内容;而税法则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样会计上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税收上计算的纳税所得之间也会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在各会计期间都有可能产生,它在本期发生以后,不能够在以后期间转回。
所谓时间性差异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纳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如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税法规定其使用年限为1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提取10%的折旧。而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则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规定其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折旧法计算每年应提取20%的折旧。这样,从一个会计年度看,由于会计核算和税收计算所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不同,从而使得按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和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产生差异,并由此导致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和当期应交所得税计算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某一时期产生以后,可以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
二、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
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递延税款”科目,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三、会计处理方法
(一)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项设备按照税法的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公司经批准采用加速折旧法,选定折旧年限为5年,即从第六年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的因素)。假设该公司前5年每年实现利润2000万元,后5年每年实现利润1800万元。前4年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从第五年起,所得税税率改为28%。
根据上述资料,公司应作以下会计处理:
第一年:
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10年)
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200÷10=20万元
按公司选定的折旧年限(5年)
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200÷5=40万元
时间性差异=40-20=20万元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33%=660万元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20)×33% =666.6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666.6-660=6.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6600000
递延税款 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66000
第二、三、四年的有关处理同上。
第五年: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28%=560万元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20)×28% =565.6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565.6-560=5.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5600000
递延税款 5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656000
第六年: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1800-20)×28% =498.4万元
在转销时间性差异时,仍然按33%的税率计算,即应转销的时间性差异为:20×33%=6.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5050000
贷:递延税款 66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84000
第七、八、九年的处理同上。
第十年: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仍为498.4万元。
但转销的时间性差异,要按原发生时的28%(第五年税率)的所得税率计算,即应转销的时间性差异为20×28%=5.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5040000
贷:递延税款 56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84000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仍以上例加以说明。
第一、二、三、四年的处理不变。
第五年的有关处理如下: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28%=560万元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2000+20)×28%=565.6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565.6-560=5.6万元
调整由于前四年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对纳税的影响=20×4×33%-20×4×28% =4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5600000
递延税款 5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656000
同时,记:
借:所得税 40000
贷:递延税款 40000
第六年:
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1800×28%=504万元
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1800-20)×28%=498.4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504-498.4=5.6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5040000
贷:递延税款 56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84000
第七、八、九、十年的处理同上。
(二)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
企业应按规定将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企业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如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交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交的部分,可在下一年抵缴。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措施时,应将减、免的应纳税额计算入账,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行先缴后退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按规定收到退回的所得税税款时,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同时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盈余公积
(四)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年度决算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发现的上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应对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计算出多缴或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企业按规定调整上年利润,如调整增加上年利润或减少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
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由于调减利润而应退回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作者:
凤宇
时间:
2009-4-30 09:22
是确认收入还是待清算结果出来才转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如果涉及到退税的情况怎么办?
作者:
春风杨柳
时间:
2009-5-2 15:14
同意站长意见,平时就这么处理。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9-5-2 16:40
确认收收入后转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作者:
赵美花
时间:
2009-5-5 08:09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林月
时间:
2009-5-5 22:03
确认收收入后转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作者:
孤芳自赏`
时间:
2009-5-6 10:43
预缴土地增值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的借方核算,等确认收入后确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通过递延税款。
作者:
朱少华
时间:
2009-5-7 09:24
6楼斜阳的是正解!
作者:
执迷不悔
时间:
2009-5-26 14:06
每天看看,学习一下,是有变化的。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6 21:35
同意站长意见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9-6-5 18:48
哦,这下明白了,應該什麽样核算稅金
作者:
智诚
时间:
2009-6-5 22:55
6楼把这个问题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了,我等小地产公司把预缴土地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借方,确认收入后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简单、明了、易操作。
作者:
天赋
时间:
2009-6-6 11:11
应通过递延项目处理。新会计准则处理方式
来自房地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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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12492
作者:
lchdxy
时间:
2009-6-6 22:13
学习,是 必须得。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8-29 11:02
学习一下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8-29 17:39
学习,谢谢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8-29 18:17
借 应缴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 银 行
作者:
云儿飘
时间:
2012-12-26 16:45
学习了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12-26 18:4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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