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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设方代施工方暂付劳动保险费? [打印本页]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9-3-5 10:02
标题: 建设方代施工方暂付劳动保险费?
代施工方交了保险费,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方在开建安发票时是按保险费直接扣除后的余额开票,又不和我方要代扣款的发票复印件和收据。我认为这样不对,应该是工程款是多少就开多少,然后我方扣款时再开收据。因为是放在往来款中。请问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是怎么操作的?
作者: 悠游    时间: 2009-3-5 10:32
代交的保险费不是开施工方单位的吗,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6 17:40
我也很想知道这方面的正常处理方法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3-7 11:29
你做得很对,只不过在决算时你没有和对方沟通好。
作者: 小飞鱼    时间: 2009-3-7 17:06
我也认为是按全额开具发票,在扣的时候,你们在开收据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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