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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设方代施工方暂付劳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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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9-3-5 10:02
标题:
建设方代施工方暂付劳动保险费?
代施工方交了保险费,从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方在开建安发票时是按保险费直接扣除后的余额开票,又不和我方要代扣款的发票复印件和收据。我认为这样不对,应该是工程款是多少就开多少,然后我方扣款时再开收据。因为是放在往来款中。请问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是怎么操作的?
作者:
悠游
时间:
2009-3-5 10:32
代交的保险费不是开施工方单位的吗,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6 17:40
我也很想知道这方面的正常处理方法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3-7 11:29
你做得很对,只不过在决算时你没有和对方沟通好。
作者:
小飞鱼
时间:
2009-3-7 17:06
我也认为是按全额开具发票,在扣的时候,你们在开收据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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