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新准则下的教育附加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计提?
[打印本页]
作者:
雪影
时间:
2009-2-28 10:43
标题:
新准则下的教育附加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的计提?
1、新准则下,不计提福利费,是否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里。
2、新准则下,是否还要计提工会经费和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比例现在调为2.5%了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2-28 11:39
1、新准则下,不计提福利费,在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非货币性福利),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新准则下,还是需要计提工会经费和教育附加费,教育附加费比例为2.5%,工会经费为2%
作者:
打工的孩子
时间:
2009-2-28 15:12
. 是这样进行账务处理的呀。那我上月计提的是不是要冲回来?谢谢指教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