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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遭遇税务稽查过程中强制定额征税,且无正当理由,如如何妥善应对? [打印本页]

作者: 阿雪    时间: 2009-2-1 22:18
标题: 遭遇税务稽查过程中强制定额征税,且无正当理由,如如何妥善应对?
主要是税务稽查人员利用税法规定较为模糊或者空白的环节提出不合理要求,比如拆迁补偿费用的原始凭证,一般住房户提供的手写收据,均视为白条,不准税前抵扣等
作者: 620808    时间: 2009-2-2 10:31
我也想知道啊,
作者: error    时间: 2009-2-2 16:30
只有事先多做沟通工作。呵呵
作者: 朱启刚    时间: 2009-2-3 09:44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房地产企业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时被拆迁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名确认资料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2-4 10:30
这是税务部门有意刁难。关键是要和税务搞好关系。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19 12:29
多沟通吧,没别的办法
作者: 孤芳自赏`    时间: 2009-3-19 12:37
我也认为要多沟通,没别的办法,因为企业最需要解决的关系是税务,和他搞好关系,这肯定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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