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引用LYBMM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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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8-11-27 20:50
标题:
引用LYBMM的回复
开发公司电费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属于公司管理部门用电,进期间费用,第二种,属于项目现场管理部门用电,进开发间接费用,第三种施工用电,进入施工单位成本,如果是直接入开发公司成本,导致施工企业偷漏营业税的问题!但上面三种情况,看起来,简单,但实际情况会涉及电费的分割,出票问题等。
那么,我房地产公司的施工电费,借:其他应收款------施工单位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8-11-28 09:59
一般都能够分开的,有电表啊
而且一般管理和施工现场是分开的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21 12:46
学习了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3-21 15:03
一般可以分开,毕竟施工地和办公场所分开。
作者:
小飞鱼
时间:
2009-3-21 16:26
可以分发的,可能会有你们现行垫付,但是最后要在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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