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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一些费用吗? [打印本页]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1-15 09:09
标题: 房地产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一些费用吗?
房地产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抵扣一些费用吗?比如: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还是等到最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再按每年可以抵扣的比例累计起来一起抵扣啊?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6-1-16 10:46
可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之有关规定,“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作者: Dk~boom    时间: 2016-1-17 08:47
可以是可以,但意义不大,因为在项目汇算清缴之前,企业所得税属于预交,而每年国税又对各个企业形式无差别对待,导致房企也会被抽查,于是房企在年终做报表和账务处理上,也要做到本年利润结转,这就要求当年的期间费用也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并适当结转成本,达到预交企业所得税与本年应交企业所得税一致水平,有条件的还可以请审计出报告,这虽然是很矛盾的,无奈国家并不能出台完善的房企税收政策,税局也可以拿房企做调控工具。
作者: manson    时间: 2016-1-17 13:31
可以,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
作者: dz0076079    时间: 2016-1-17 16:11
来学习房地产会计,希望能得到帮助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1-22 16:23
胡新强 发表于 2016-1-16 10:46
可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之有关规定,“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 ...

如果按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来上预交的企业所得税,那就是负数了,因为每个月的企业的所得税减去各项税和期间费用是负数。2015年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预售收入*25%*5%,就按这个数额上的税,这个预交企业所得税没有任何扣除,这样做是不是错了,以后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谢谢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1-22 16:26
Dk~boom 发表于 2016-1-17 08:47
可以是可以,但意义不大,因为在项目汇算清缴之前,企业所得税属于预交,而每年国税又对各个企业形式无差别 ...

您的意思是直接按预售收入乘以预交税率就是预交的企业所得税了,等到清算时再扣除成本、费用、税金、亏损等吗?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1-22 16:29
Dk~boom 发表于 2016-1-17 08:47
可以是可以,但意义不大,因为在项目汇算清缴之前,企业所得税属于预交,而每年国税又对各个企业形式无差别 ...

那些按每年销售额、利润额来按规定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职工福利费等,是按年累加起来吗?还是按最后的实际收入一次性计算就行了?
作者: Dk~boom    时间: 2016-1-23 08:54
Dk~boom 发表于 2016-1-17 08:47
可以是可以,但意义不大,因为在项目汇算清缴之前,企业所得税属于预交,而每年国税又对各个企业形式无差别 ...

这些按规定比例扣除的费用,还是要以当年的标准去扣除的,不能也不可以一次性计算的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1-25 09:46
Dk~boom 发表于 2016-1-23 08:54
这些按规定比例扣除的费用,还是要以当年的标准去扣除的,不能也不可以一次性计算的

我们地方税务局规定:预售当期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预售开发产品收入×预计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您的意思应该是: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预售开发产品收入×预计计税毛利率-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税率。按照我们地方税务局的规定,这些扣除项目每年都按当年的销售收入计算的话,前今年都是预收收入,这要按什么标准计算扣除项目呢?计算出来每年的扣除项目金额后吗,也只有在清算时才可以依次扣除,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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