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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额少则几千万元,多则上亿元、十几亿元,投资额达到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超大项目在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也不少见。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功运作,除了好地段、好品质、好的促销手段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足额的资金投入。试想如果没有足额的投资建成房子,再好地段、再好品质的项目也是水中月、镜中花,再强的销售代理公司面对图纸上的房子最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资金是房地产项目的基础,是房地产公司的生存之本。
一般来说,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预售款的再投入。自有资金是开发公司投入项目的启动资金,是进行项目计划立项、建设规划审批、签定土地出让合同、进行土地的三通一平的投资,自有资金投入一般为总投资的25%——30%。开发公司投入自有资金进行上述工作后一般能够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临证、施工许可证,即通常所说的四证。开发项目取得了四证就达到了人民银行规定的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条件,开发公司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获得开发项目的第二个资金来源。房地产项目在投入上述两项来源的资金后达到房屋预售的条件,开发公司向国土房管局申领房屋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用销售资金再投入项目开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楼。
在房地产项目三项资金来源中,申请银行贷款最为困难,是房地产项目融资的关键。在此阶段,开发公司自有资金即将告罄,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未达到土地房屋管理局要求的销售条件,不能开盘销售,不能用销售回收资金补充到项目投资中。此时项目投资风险比较高,银行对开发贷款相当谨慎,要求开发公司提供足够贷款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开发贷款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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