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施工方不在项目所在地开的建安发票能用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狐狸ff
时间:
2011-10-10 14:37
标题:
施工方不在项目所在地开的建安发票能用吗?
请教,项目所在地在县城,施工方到市级税局开建安发票,请问土增清算的时候有影响吗?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1-10-10 15:14
属于不合格发票,肯定有影响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1-10-10 15:21
向上面大哥致敬,建安发票是有属地性的
作者:
nicolas
时间:
2011-10-10 16:25
原来要看是否有外经证明,如果有外经证,在总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开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没有,应该在劳务地开据。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所以,现在建筑业要在劳务地开,项目地之外的发票是不合法的。
作者:
李晓春
时间:
2011-10-10 17:10
接触一下!!!!!!!!!!!!!!!
作者:
hdh350
时间:
2011-10-10 17:33
言之有理。。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0-10 22:32
就是有外出登记证明也要到项目所在地开发票的,因为你土地增值税清算也是要在项目所以地的
作者:
成就幸福
时间:
2011-10-11 08:25
wpjmymm说的对~
作者:
568013367
时间:
2011-10-17 17:31
学习了啊
作者:
王梓涵
时间:
2011-10-18 17:26
肯定是不可以的
作者:
刘魁
时间:
2011-10-19 14:47
建筑业要在劳务地开,项目地之外的发票是不合法的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1-10-19 15:11
就算是 同一个市的两个区都不成 施工发票属地原则 硬杠
作者:
canan_chain
时间:
2011-10-19 16:23
必须是项目所在地的
作者:
liuhui1979
时间:
2011-10-19 16:29
必须是项目所在地的
作者:
小狐狸ff
时间:
2011-10-20 08:40
我想把问题改为已解决,可是没有找到编辑按钮啊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10-20 10:16
要根据属地原则,在劳务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的.
作者:
春雷有雨
时间:
2011-10-20 15:04
问题没有这么绝对的,,应该是在劳务发生地开具,,
好像还有些变通的办法。
作者:
regalhotel
时间:
2016-7-21 16:19
谢谢分享
作者:
财会之星
时间:
2016-8-15 21:24
不能扣除,营该增前要在劳务发生地开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