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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小企业变中介为工程转包的纳税筹划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0-4-12 12:50
标题: 中小企业变中介为工程转包的纳税筹划
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成。工程承包公司有的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工程的施工,将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或组成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工程的施工,但仍有将其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差额。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前段时间承担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不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对于第二种形式,
作者: p38025914    时间: 2018-12-5 10:44
谢谢分享
作者: p38025914    时间: 2018-12-5 10:45
谢谢分享
作者: 风吟哥    时间: 2020-9-8 16:48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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