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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公司为分公司产生的项目前期费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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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泥巴
时间:
2008-8-5 07:25
标题:
总公司为分公司产生的项目前期费用怎么处理
总公司为分公司产生的项目前期费用怎么处理(当时分公司未成立),如前期的设计、策划、苗木款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8-5 08:11
如果分公司独立核算,发票应开到分公司的抬头,落到分公司的帐上。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实行企业法人所得税制,不会对公司整体赋产生影响,应明确当地政策。
作者:
泥巴
时间:
2008-8-5 08:22
发票抬头是开的总公司,但总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在总公司直接结转成本嘛???收入还是走的分公司。是杭州西湖区的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8-5 08:48
因当时分公司尚未成立,总公司发生的费用名头为总公司,可以进总公司费用。
作者:
泥巴
时间:
2008-8-5 08:52
具体2级明细呢??谢谢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8-5 10:04
按理讲,企业在运作一个项目之前,应事先进行筹划,如该项业务发生时应事先考虑是否成立分工司,成立分公司的利弊,如想成立分公司且该项目将由分公司运作,应在费用发生时,开具分公司名头(或暂开收据,待分公司成立后再换发票),支出进分公司成本,总公司垫付款挂分公司往来。
作者:
写轮
时间:
2008-8-5 10:06
学习一下。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5 13:05
楼主的问题很普遍
杭州目前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一般都是由母公司去拍地,完了再成立项目公司
前期的费用必然先在母公司归集,发票抬头开的自然也是母公司的
待项目公司成立以后,我们会将在母公司归集的发票统一转移到项目公司入账,母公司则挂其他应收款
一般税务局都认可这样的操作,因为这个有其行业特殊性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8-5 13:05
举个例子:
现在的土地补偿金是付一笔开一张票据,付清后不再汇总开具
项目公司成立前取得的票据全部是写母公司抬头的,大家都知道这个票据以后应该拿到项目公司入账
所以项目公司成立前的入账依据抬头为母公司的现象不可避免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8-5 13:18
我们在东北三省开发的项目,不存在上述问题,都是要求设立项目公司后,才能参招、拍、挂程序,因此,根本上解决了上述土地出让金等发票问题。
作者:
泥巴
时间:
2008-8-5 14:12
谢谢啊
飞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8-5 14:53
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可以把费用转分公司。
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那只好总公司认此费用啦。
作者:
石榴花
时间:
2008-8-7 08:32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方在签一个补充协议,说明具体情况,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抬头是母公司的发票在项目公司入帐。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8-8-7 14:05
如果只有一家分公司,我们可以跟总公司合并核算,分公司核算方式采取向总公司报帐的形式.
作者:
萧别离
时间:
2008-8-7 16:02
区分开来进行对待!
作者:
陈昱
时间:
2008-12-2 14:29
我们是先拍到地,然后成立分公司,所有的费用如银河飞雪版主所说,归集后入项目公司公司,
作者:
49502468
时间:
2010-10-24 20:51
标题:
求助
总公司的项目给分公司做,项目收入给总公司,那分公司的费用怎么记账呢?总公司也不给这些费用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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