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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所得税征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太阳燕子    时间: 2011-4-7 16:14
标题: 关于所得税征管问题
我公司是2010年注册成立的,注册时营业执照上写的经营范围靠前的是否商品的进出品,房地产开发写在最后,今天接到通知,是国税通知的,要我们去接受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培训,那就是所得税归国税管了,但实际上现在我们在做房地产,那是不是这样定了,以后就不能改了,还是可以换呢,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4-7 16:5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作者: lifanjun    时间: 2011-4-8 09:11
楼上的回答已经解答了楼主的疑问,呵呵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1-4-8 14:11
问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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