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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12号专题】一个急需大家探讨的账务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9-1-6 19:08
标题: 【112号专题】一个急需大家探讨的账务处理问题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房地产的暂定资质,其余的资质都没有,比如施工资质
1、我们从我们一个内部单位接手一个工程,工程总款为300万,因为大工程都必须得通过立项招标投标,即通过市政,为了简便,我们就分期,共8期,每期假如说是40万,分8期完成这个工程。
2、合同签完,我们又转手与丙方签订了合同,把这个工程又承包给他们,相当于我们挣差价,假如跟他们签订的是200万
3、月底,我们拿着150万的合同去税务局开票,当然是一期一开,假如我只开了150万,相当于是四期的工程,而丙方并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 。当然我们也给税务局按150万交纳了营业税等附税。
4、现在第三方没有给我们票,我们账务上如何做啊?按完工百分比预提下? 因为现在我们的行为既不是房地产企业的代建行为,也不属于施工企业的分包行为。这150万我们确认收入吗?成本怎么办?
5、而且我们老总这么考虑的,前期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千万了,这个成本能不能摊销点,要不得给国家上税,我说不可以,他不认可。
6、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企业现在开办费是直接进管理费用吗?这样的话,现在企业肯定是亏损的,据说房地产企业是不允许亏损的,是这个情况吗?因为新会计准则说是让直接进当期损益,而且新税法也不要求摊销5年了,即现在新准则和新税法统一了,这个是从论坛的一篇文章里看到的。
期待好心人的回复,谢谢了,急等。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9-1-6 20:22
房开还接工程?这种事情舒服啊,挣管理费哇。
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09-1-6 20:25
同意楼上的说法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6 20:33
请坛子里的各位专家发表一下意见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6 23:23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接手一个工程,这个工程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吗?工程的立项主体是谁?
房地产企业接工程,又不是代建项目,也算是比较稀罕的事情。

另外,你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丙方(丙方肯定应该是施工企业吧),150万元的工程款应该是由丙方开给你们才对吧。现在的情况是你们公司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发票上出票方写的是哪个单位,受票方是哪个单位,要跟大家说清楚(我估计受票方是你们那个内部单位,受票方是自己,税务局会给房地产企业Dai.开建安发票,也值得怀疑)。还有你开150万元发票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没有成本,为什么要去开这个票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6 23:24
前期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已经投资了好几千万了,这个成本能不能摊销点

这个应该这么解释??
作者: gcc1816    时间: 2009-1-7 08:29
可以将前期的房地产成本结转一部分到这边来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9-1-7 18:01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接手一个工程,这个工程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吗?工程的立项主体是谁?
房地产企业接工程,又不是代建项目,也算是比较稀罕的事情。

另外,你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丙方(丙方肯定应该是施工企业吧),150万元的工程款应该是由丙方开给你们才对吧。现在的情况是你们公司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发票上出票方写的是哪个单位,受票方是哪个单位,要跟大家说清楚(我估计受票方是你们那个内部单位,受票方是自己,税务局会给房地产企业Dai.开建安发票,也值得怀疑)。还有你开150万元发票的目的是什么?既然没有成本,为什么要去开这个票呢?
详细说明:以我们的名义给出包方在税务局Dai.开的发票,因为跟税务局关系不错,所以就Dai.开了。当时因为甲方即出包房着急入账进成本,所以我们就给对方把票开过去了。所以,现在我的帐没有办法操作了,现在已经四不像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1-7 18:20
能让丙方去Dai.开一张发票给你们进成本吗?那么就好做了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9-1-7 19:27
关键现在是,12月31日我们给甲方把发票开过去了,而当月我们并没有收到丙方的发票,即使收到也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我12月份的账务如何处理?这个150元我该不该转收入?如果转我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成本行不行?比如:我就按50%结转,150万的收入,100万的成本(因为我们收入的总价款就是300万,付给丙方的价款就是200万元)。这样操作合适吗?
作者: lwl379    时间: 2009-1-8 16:38
路过学习一下
作者: 烟雨蒙蒙    时间: 2009-2-20 15:51
新问题,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dina0929    时间: 2009-3-19 14:14
感谢大家的答复,希望各位专家都积极探讨下吧,在此谢谢大家了!我在把我们的情况详细的跟大家说说吧:

  我们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施工资质,以下简称甲方吧。我们从乙方(发包方)承包了一项道路修建工程,共计300多万,因为工程数额大要到市政府去立项,所以我们把这个工程一共分了8期,每期40多万,这样我们就不用进行招标投标了,招标投标我们肯定不能操作,因为我们没有施工资质,我们和乙方也属于客户单位所以就这样把工程拿下来的。转而我们把这个工程转包给了丙方,丙方有施工资质,合同签订的工程款为200万。

  开票情况如下:1、第一次,没有提供分包方,给乙方在税务局Dai.开具了150万的建安发票,并交纳了相应的税额。2、第二次,在税务局备案,以转包的形式,把180万的余款都转包给了丙方,丙方给我们开具了建安发票,我们也给甲方开具了相应数额的建安发票,这样税额就由丙方交纳了。

请问,我怎么做帐啊?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用开发成本这个科目。但是施工企业必须用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啊。这样,我如何做帐才能好些。谢谢大家了,
作者: 绿萝    时间: 2009-3-19 17:12
首先税务局不会管你是否有施工资质。
其次关于帐务处理,我认为根据配比原则,具体会计科目做“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给甲方开多少票转多少成本(丙方开票)
另外,因你提到跟税务局关系不错,我认为只要在年度汇算清缴前丙方开来发票,均可以抵减成本的
作者: 何年    时间: 2009-3-20 08:50
这么复杂的事项啊

作者: 黄玉0911    时间: 2009-3-21 16:31
云里雾里。。。。会计真的不容易当哦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3-22 23:01
我看了绿萝的回复比较合理,因为接工程转包不是你们房地产的主营业务,所以把你们的收入放在“其他业务收入”是对的!关于取得的收入的话应该要与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相配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我觉得完全合理,这是我个人的意见!谢谢!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09-3-28 22:59
我所在的公司有一业务和你类似,说白了,法律上不是总包分包关系,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总包分包关系,经过多方协调,最后就是按这个来处理的。这如同由于某种原因没能或不能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并生了孩子的的准夫妻关系。
作者: 广西南宁    时间: 2009-4-7 10:40
混乱中,个中关系太复杂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4-15 21:55
云里雾里。。。。会计真的不容易当哦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8 21:41
我也同意14楼的说法,现在只能这样了。会计的尴尬就在这里,大部分时候是在擦屁股。情况比较严重的就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8 21:46
老板不给权利是做不好工作的,平常忍耐是在积累麻烦。
作者: 丘山    时间: 2009-4-21 13:52
做会计真难
作者: 斯特    时间: 2009-4-21 14:43
标题: 税务方面要多多了解啊
税务方面要多多了解啊
作者: gjc1015    时间: 2009-4-21 17:05
丙方给我们开具了建安发票,我们也给甲方开具了相应数额的建安发票,

你们就是甲方呀,没理解这句话

正常情况应当是你们给乙方开票,丙方给你们开票。
作者: 哑了    时间: 2009-4-22 17:28
新人来学习
作者: 灰色色彩    时间: 2009-4-23 16:03
路过学习一下
作者: lee315    时间: 2011-11-20 10:37
把房开当建工用
作者: ani_1974    时间: 2011-12-29 16:42
学习学习
作者: HNKJR    时间: 2012-4-10 17:39
做会计的当然要擦屁股了
作者: 武昂    时间: 2015-6-17 16:43
好好学些,天天向上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15-9-18 17:19
业务比较复杂学习了
作者: 梓尧    时间: 2015-11-15 00:03
学习借鉴
作者: aixing87    时间: 2016-8-22 09:48
新问题,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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