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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7号专题】已开具发票不慎遗失该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2-30 11:23
标题: 【97号专题】已开具发票不慎遗失该如何处理
问题一:对方单位开具的工程款发票,在我公司经办人员手中不慎遗失

问题二:我公司开出的发票,在我公司经办人员手中不慎遗失(尚未到对方单位手中)

讨论:这种情况相信不少同仁应该遇到过,请大家讨论一下该如何处理,包括税务、账务等环节
作者: 燃情岁月    时间: 2008-12-30 12:32
应该先做一个登报声明,做遗失公告

然后应该报税务局,可能会受到罚款
作者: yangyp197707    时间: 2009-1-5 10:48
应该先做一个登报声明,做遗失公告

然后应该报税务局,可能会受到罚款

作者: 我爱妞妞    时间: 2009-1-5 10:57
问题1:可以到对方单位复印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上对方单位盖公章
作者: czs81668575    时间: 2009-1-6 12:52
问题1:可以到对方单位复印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上对方单位盖公章, 登报申明作废,并由对方公司到税务部门出具营业税等交税证明,以上条件财务才入账。
作者: jingjunhua    时间: 2009-1-8 14:41
先把经办人员撤职。..
作者: 月白风清    时间: 2009-1-8 16:46
标题: 这个这么严重么
假如丢了还真麻烦啊
有这么严重吗?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1-12 15:06
可以从对方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取得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并要求对方去税务部门加盖税务公章。
作者: 小谢    时间: 2009-2-5 23:50
可以到对方单位复印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上对方单位盖公章------这样,会计上可以入账,但是不能税前扣除;先做一个登报声明,做遗失公告

然后应该报税务局-----这可以入账可以睡前扣除,但是要罚款。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09-3-9 00:42
罚款是难免的了,遗失登报也要的吧,总之有点麻烦
作者: didida    时间: 2009-3-10 11:39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与成功者同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
作者: 房产财税    时间: 2009-3-12 13:53
谢谢分享,共同努力!
作者: 枯叶笑风尘    时间: 2009-3-16 16:02
标题: 学习中
学习了,受益匪浅啊
作者: 绿萝    时间: 2009-3-19 14:47
也没有什么特殊办法吧,我们采取的也是去对方单位复印作帐联盖章作帐。
但是税务方面,因为关系不错,我们不主动说明发票遗失的情况,混过去了,呵呵。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9-3-21 12:36
确实有点麻烦
作者: 广西南宁    时间: 2009-4-7 10:44
没办过此类事件,但总觉的发票丢失是一很严重的事件,相关手续及罚款应由责任人办理缴纳。
作者: 伏羲,伏羲    时间: 2009-4-13 17:04
到对方单位复印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上对方单位盖公章------这样,会计上可以入账,那个文件规定不能税前扣除,还要罚款?不必先做一个登报声明做遗失公告,这样的话人家开票单位企不是要作废这张发票,重新开发票了嘛?
作者: 快乐鹭鹭    时间: 2009-4-14 09:14
多听听大家的意见,还是个新手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1-5-16 13:34
最好不催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shuang1716    时间: 2011-8-10 13:27
应该先做一个登报声明,做遗失公告,再去对方单位复印盖公章了
作者: 爱情有个缺口    时间: 2011-9-9 10:26
真麻烦啊,登报声明有点没有必要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1-17 15:25
学习过了
作者: xishanrenmin    时间: 2013-1-18 20:13
小谢 发表于 2009-2-5 23:50
可以到对方单位复印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上对方单位盖公章------这样,会计上可以入账,但是不能税前 ...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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