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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已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wfywfy    时间: 2008-11-24 13:51
标题: 2008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已解决)
2008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最好给出依据那个文件谢谢大家了

[ 本帖最后由 wfywfy 于 2008-11-25 14:53 编辑 ]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1-24 14:20
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扣除
作者: 楚公子    时间: 2008-11-24 14:27
飞雪已经说了,按工资总额的14%据实扣除。
文件见新企业所得税及实施细则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8-11-24 18:16
14%
http://www.fdckj.com/space-uid-8806.html
作者: 潜龙    时间: 2008-11-24 18:39
2008年福利费按不超过税前工资扣除额的14%据实列支就可以了,具体文件去看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作者: 于学晖    时间: 2008-11-24 19:06
标题: 福利费
所得税培训没有啊,好象是没有应付福利费了,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呀,有明白的朋友说一下呀
作者: 亚亚1002    时间: 2008-11-25 09:34
我认为,福利费发生时直接在应付职工薪酬里列支
作者: 开心会计    时间: 2008-11-25 13:11
同意楼上的。可以据实直接在职工薪酬里列支,但其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4%。
作者: wfywfy    时间: 2008-11-25 14:52
谢谢大家的回复!看了大家的回答明白了。
作者: 人淡如菊    时间: 2008-11-25 20:15
那以后就不用计提了,是不是这个意思?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8-11-27 01:08
是不用计提了,但按不超过税前工资扣除额的14%据实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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