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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局答疑】建筑业企业印花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3-2-17 15:13
标题: 【税局答疑】建筑业企业印花税问题
【税局答疑】建筑业企业印花税问题

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应在哪里缴纳印花税?
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建筑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书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不论是否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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