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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局答疑】房企无偿配建学校是否缴纳契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2-12-29 13:36
标题: 【税局答疑】房企无偿配建学校是否缴纳契税?
【税局答疑】房企无偿配建学校是否缴纳契税?问题:地产公司在某二线城市以拍卖的方式获得一块儿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费用。另外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地产公司须在取得的国有土地上建设一所小学,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机关。针对该小学的建造成本是否应缴纳相应的契税?答复: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6月24日

九鼎财税注: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五)款,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所以:配建学校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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