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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局答疑:免租期视同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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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22-5-30 14:21
标题:
税局答疑:免租期视同销售吗?
税局答疑:免租期视同销售吗?
问题: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是否属于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属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免租期
的,
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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