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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开发票的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吃不饱的小妖怪    时间: 2020-8-22 09:07
标题: 虚开发票的风险:

老板虚开,兼职会计判刑8年”“实际经营者虚开,会计判刑2年”这两个案例上网都可以查到,说的都是因为老板虚开会计被牵连的案例,我们分析一下法院审判的文书表述,也能总结一些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本可以规避的虚开风险。

财务人员要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尽职才能免责,看看法院的裁判的文书表述“作为兼职会计应该知道”说的就是财务人员有职责义务但没有尽职履责。“在某某指示下虚开发票”说的也是财务人员没有坚持原则成为了老板虚开的协同犯。前一个案例财务人员被定有罪实在有些冤枉并本可以避免,后一个案例财务人员似乎不值得同情,没有坚守财务人员应有的职业操守,这两个案例应该给予我们警醒!没出问题时你好我好,出了问题大家首先想到的是自保。

为什么要等到事情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才想办法补救呢?文中案例中的会计本可以避免被虚开的风险,要么缺少职业水准缺少职业判断能力,要么缺少自信屈服于老板的违法指引。

那么,在什么样的公司才可以最大限度控制财务人员的风险呢?我认为,财务内控健全的大型公司,开具发票有严格内部审批流程的公司,会把虚开的风险降到最低。越小的公司越容易出问题,尤其是商贸企业,最容易被税局监控。老板一言堂独断专行的公司也最容易出问题,建议财务人员选择这样公司合作时要慎重!

财务人员如何提升自我学习能力,如何提升自我辨别虚开发票风险的能力,对于最大限度自我保护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什么是虚开发票?不仅要从理论上把握,更要结合实际业务从实践中去把握。老板虚开,财务人员仅仅履行了领票和开票的职责就被定有罪,这里实际是缺少一道开具发票的审批程序,如果有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来支持开具发票,到了财务开票环节,财务看到有相关人员对开具发票签字同意就意味着发票应该开具,至于是否有真实交易,财务人员坐在办公室里怎么能知道呢?当然,必要的审核还是要有的,比如四流合一的基本要素要满足,证明实现纳税义务的证据资料要满足,等等。做到了这些,我认为即使发票虚开了,财务人员也可以免责,因为尽职了!

所以,要学好本领,绝不意味着取得几本证书从哪个名校毕业就高枕无忧,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结合需要时间的磨合以及经历的历练,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永远颠扑不破的真理!

要学的东西太多,财务人员,你需要沉下身子,控制好自身风险的前提下,勇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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