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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近期工资、社保、个税专项扣除热点问答集锦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8-11-6 09:37
标题: 近期工资、社保、个税专项扣除热点问答集锦

近期,不少朋友就社保问题进行咨询,现在特别精选了6个问题,并附上了解答,希望能对会计同仁带来帮助。

01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具体哪些内容,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扣除所需要收集的证据,现在税务机关还没有出台具体要求。


02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怎么计算?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3低保户人员是否还要缴纳社保?
需要缴纳社保。
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04新成立的企业从什么时间开始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05现在单位的社保好多都是按照最低档基本工资缴纳的,但实际工资比基数高,缴纳社保基数和实际缴税工资不一致的有影响么?需要调整么?

这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06社保涉及公司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代扣个人负担社保)
现金

计提公司负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支付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社保公司负担部分计入成本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支付社保后其他应付款-社保科目余额为0。
孙炜财税课堂
http://suo.im/51lmlr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8-11-6 14:04
谢谢楼主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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