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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的智商“税”了么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8-7-10 10:01
标题: 你的智商“税”了么
文章转载自《孙炜财税课堂》
【摘要】
对知识的渴求是人类的自然意向,任何头脑健全的人都会为获取知识而不惜一切,知识是人进步的阶梯。

公司高管扎堆报名985学校的MBA、EMBA学历成为风靡一时的热潮,精英们害怕在这场知识迭代的洪流中被淹死,晋升学历成为解除焦虑的头号利器。

上市公司为了增加人才粘性,直接将上述报销费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但这些学费支出其实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直接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主要是用于职工上岗转岗、岗位适应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等,企业高管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因此公司若要为个人“贴金”事务买单,个人应承担相应税费。
法规链接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和第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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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8-7-11 09:47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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