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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委托加工商品砼对房地产企业有什么纳税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四十五楼    时间: 2008-10-15 09:26
标题: 请问委托加工商品砼对房地产企业有什么纳税风险?
房地产公司与沙石厂家签订购买合同,然后与商品砼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将沙石提供给商品砼企业,由商品砼企业加工成商品砼后,再用于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公司取得的沙石厂家增值税发票和商品砼企业加工增值税发票,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请问按以上操作,房地产企业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这样可行吗,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纳税风险???
请各位大大们指教,谢谢!
作者: lxb    时间: 2008-10-15 09:29
只要按甲供材缴了税,就没问题呀 :D
作者: 四十五楼    时间: 2008-10-15 09:46
谁按甲供材交税,是指建筑企业吗?

房地产企业委托加工,是否存在交税增值税的风险呢?

谢谢!
作者: 四十五楼    时间: 2008-10-15 11:24
请指教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15 12:37
商品砼企业目前是按照6%的简易办法征税,最早17%税率的时候是可以采用允许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生产和增值税申报,自从按照简易办法后,委托加工被禁止,商品砼生产企业要按照包括委托加工材料在内的金额申报增值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15 12:41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将砂石作为甲定乙供的方式进行操作

价格由建设方定,砂石供应商直接将砂石发票开具给商品砼企业,商品砼企业按照砂石+加工费的发票开具给建设方

这样大家不是都没有了涉税风险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0-15 12:45
关于这件事情我还想提一点

正常情况下,建设方是不会提出砂石甲供的,因为砂石在商品砼的价格组成中比较少,而且砂石甲供也不符合商品砼企业的惯例

商品砼企业的通用做法:水泥甲供+加工费,也有部分项目可能膨胀剂也会采用甲供的办法

这样的做法也被建设方普遍采用。

目前还没有听说哪些房地产企业因此被要求缴纳增值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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