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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政返还土地出让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17-3-3 09:51
标题: 财政返还土地出让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
各位老师:我单位是房地产公司,现收到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票据上写明是土地拆迁补偿费,现在是直接冲开发成本还是入营业外收入。另现在我公司上交的配套费和补偿的拆迁费用税务局要求缴契税。有文件吗?谢谢
作者: 勇者胜    时间: 2017-3-5 09:00
不记得文件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7-4-6 14:40
直接冲开发成本
作者: msooy    时间: 2017-4-18 14:36
是城改项目的话,直接冲减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
作者: 沧海一生逍遥    时间: 2017-5-19 17:34
一般来讲,当地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入驻,对企业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像你说的返还的财政补贴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尽管实质上是土地款,但是都变相为补偿费。个人以为,这个补贴不要冲减土地开发成本,如果冲减了,那么在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你的收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后,余额就增大了,无疑会加大企业税负。另外,房地产公司还有20%加计扣除,也是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为基数计算的,无疑也会减小。
作者: lihey0820    时间: 2017-6-12 21:35
应冲减开发成本。契税缴纳文件财税(2004)134号文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7-7-15 10:47
列入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开发成本,对公司不利。要增加土地増值税。你查财税【2004】13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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