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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64号专题】房产开发企业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发票问题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sunfefe    时间: 2008-9-11 10:38
标题: 【64号专题】房产开发企业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发票问题探讨!
1、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的是包工不包料方式开发项目。也就是说工程是人家施工材料是自己购买。咱们国家税法有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开发商交纳建安税的时候要全额交税也就是材料款的部分也要打建安税。那么假如人家给你施工收了200万的工程款,你自己买材料花了400万那么你得要600万的税入账。那么人家工程公司肯定不会给你开600万的税的。只能开200万的施工发票。这样的话材料只能我们自己去打税吗?
2、另外工程公司大多数会不给我们开发票,说是给我们便宜些。但是便宜多少算是合适。这个率是多少,我们这里建安税的比率是5.94%。
3、我们可不可以买材料的时候不开发票因为不开发票会便宜。之后一起打建安税,这样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吗?   我是新手。谢谢大家了!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8-9-12 09:5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根据有关规定,不管建设方和施工方如何结算,其开票的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的材料,所以施工方仅按200万给你开建筑发票是不对,一旦税务监管部门查出来,就要按偷税论处,施工方不但将另外的400万补缴税还要接受罚款,包工不包料的风险主要在施工方。如果你们让施工方开票金额小一些,这对你们以后土地增值税汇算和所得税支出有很大的影响,你们权衡一下。仅供参考。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9-15 21:19
同意2#楼上的说法。
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08-9-16 16:58
我正好也遇上这个问题了,请论坛上的前辈们多多指教!
作者: sunfefe    时间: 2008-9-16 17:27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谢谢你的回答,我觉得应该是这样。但是人家必定才给你干了200万的活。你让人家开400万的发票。无论如何人家是绝对不答应的。具体操作时应该怎么办呢。
作者: 芳菲    时间: 2008-9-17 16:19
税按400万缴;发票按200万开。
作者: 红粉花飞    时间: 2008-9-28 23:19
缴纳税款由乙方交纳,甲供材料款由乙方统一开具建安发票,此部份材料税款可与乙方协商由甲方负担部分.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8-9-29 09:50
发票可以开200万,另外400万可以凭材料采购发票入成本;
但施工方必须按600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作者: sunfefe    时间: 2008-10-4 09:50
“发票可以开200万,另外400万可以凭材料采购发票入成本;但施工方必须按600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我觉得你说的和我现在的账务处理比较贴近
施工方的税款得我们甲方承担。但是材料部分去税务局开出了发票怎么办呀。如果入账的话材料的部分就入重了。但是如果不入也不能放着呀。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8-10-15 15:48
还没有进行到,认真学习一下。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8-10-18 16:20
有道理,支持一下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8-10-24 21:23
原帖由 经适房 于 2008-10-15 15:48 发表
还没有进行到,认真学习一下。

现在普遍做法是:甲方无要发票,根据结算单付款,扣税.供材部分含总造价中
作者: 沈比    时间: 2008-11-17 15:48
标题: 回复
看来这是个共性问题,不少的房地产企业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票可以开200万,另外400万可以凭材料采购发票入成本;但施工方必须按600万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多开的税款由甲方承担了,施工方是不会认这笔税款的。
作者: xaxa110    时间: 2008-11-20 10:23
到底要如何操作。谢谢
作者: qwerttt    时间: 2009-2-20 11:36
收多少钱就开多少票。发票金额和计税依据不是一样的。
作者: jianxin    时间: 2009-2-22 19:02
直接把那400万的款的税转给施工方得了,在工程款中含这个钱嘛,想不交是不行的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3-26 09:3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这个问题还是不清楚到底该怎么办,希望管理员能给一个理想的答案喽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4-19 00:14
共有的问题 常见的问题一定得弄清楚了 继续关注中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21:29
标题: 学习,学习!
建议各位同仁去看看以前的帖子!!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21:30
标题: 建议
可以去看58号专题!!
作者: 太阳鱼    时间: 2009-4-29 15:05
施工方是要按600万开票的,400万的税款可以由房地产商来付给施工方,房地商方以其它的名义来处理这部分支出。
作者: leejuju    时间: 2009-5-30 09:36
学习中 谢谢  
作者: 新安客    时间: 2009-6-8 10:35
学习中 谢谢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7-11 11:18
诸多企业利用这个偷税:建筑企业全额开票,开发企业再用材料发票入帐,重支成本。值得注意。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09-7-23 09:23
各位好!我来说明第二个共性问题。这里涉及甲供和甲购材料,不论是哪种都要缴纳建安营业税。说白了,这部分税不能让建筑企业掏腰包,人家也不能接受。那就是营业税及附征共6.26%由开发商负担,这也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涉及两个问题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属于甲供材料既然开发商负担了税金,建筑企业也就不难不开发票了;
                                       2、属于甲方自购的材料,允许列计税成本的,就不用建筑企业开发票了,但建安税税务机关与建筑企业算帐缴纳,那开发商把6.26%税通过财务处理付给建筑企业就可以了。
作者: 史永彦    时间: 2009-9-8 20:33
我想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施工单位一并开具较好,购买材料的款项应该经过施工单位出具相应票据合适。
作者: accstar    时间: 2009-9-11 14:45
标题: 有道理啊,哈哈,谢谢
有道理啊,哈哈,谢谢
作者: mmacal    时间: 2009-9-13 15:45
先回复看一看
作者: 日月星辰    时间: 2009-10-26 09:39
用购买材料的发票(国税发票)入账后,在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时是不能作为有效的入账凭证,不能进行扣除的,这部分必须用建安发票才可以。我挺疑惑前面几位朋友的说法,为什么缴了税却不要发票??我觉得房地产不仅做账的时候要发票,关键是发票是不是符合税务的要求,是不是能在土地增值税的时候作为扣除项目。如果在这个地方出现失误,失误的税款可不在小数字啊!至于是不是可以不要购货发票,直接取得建安发票这个问题,我也比较疑惑,还请有经验的同仁赐教!
作者: lxhlzx    时间: 2009-12-2 08:29
知!!!!!!!!!!!!!!!!
作者: SUNXINZHE    时间: 2009-12-20 21:01
偶是新手,学习一下,还是不明白
作者: tianxin    时间: 2010-3-2 08:30
这个问题很普遍,想知道税务部门的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10-3-2 10:59
甲供材问题有严格规定,要开600万
作者: cenlitong    时间: 2010-3-18 13:54
下期就要包工不包料了 看看还要跟税务联系下 上面的都说的不是很清楚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3-23 07:29
我正好也遇上这个问题了,
作者: 乔丹    时间: 2010-3-23 08:41
施工企业:税法规定,无论你的合同怎么签,无论你的发票怎么开,缴营业税的时候,必须把材料这一块加上,要按照工程总造价缴税。绝对不能扣材料,凡是了材料缴税的,一律按偷税处理。
作者: cfh7801    时间: 2010-3-23 12:25
好好筹划一下,营业税按600万交
作者: zuoli    时间: 2011-4-24 19:35
我也是马上就涉及到这个问题了,谢谢
作者: tzwuhong    时间: 2011-7-17 22:09
很好的处理方法
作者: xiayou    时间: 2012-5-10 15:17
这种情况就要早做筹划了,现在有点晚,乙方开200万的建安发票,缴纳200万的营业税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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