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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房抵款问题(工抵房) [打印本页]

作者: yaziw12    时间: 2015-4-16 13:14
标题: 以房抵款问题(工抵房)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用房子抵偿总包工程款(乙方),甲 、乙双方是关联方,最终为一个股东,但是各自独立核算。想问以房抵款的税收问题,还有债务重组的涉及哪些税收?乙方将房子指定给丙方(实际购买人,自然人或企业),会不会有税收风险?甲、乙双方各缴哪些税?有哪些税务风险?
作者: 伊林    时间: 2015-4-16 17:24
抵顶房款涉及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顶账房尽量跟买房人签订合同,可以减少因重复征税带来的税负增加。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15-4-17 12:32
正常视同销售缴纳税款,同收到银行存款一样,至于乙方将房子转让给谁,这个在抵房协议中约定好时间,我方短期内可以不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免备案后更名麻烦,要注意把控时间不要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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